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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-633-0111

关于招聘2022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

2022-09-15 11:41:32
海兴县人民政府

为做好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,根据《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沧人社字[2022]102号)文件精神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九条政策措施》要求,决定在全县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,帮扶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。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对象

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长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。优先招用脱贫家庭、低保家庭、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、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。

二、招聘岗位

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、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、卫生防疫等岗位。

三、招聘原则

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采取统一招聘方式。

四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方式:

1、报名时间: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6日

2、报名地点:海兴县就业服务局北大厅

3、报名方式: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。

五、报名所需材料:

1、二代身份证、户口页(户主页与本人页)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2、全日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3、《报名表》一份,现场报名时领取。(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《报名表》,并对报名信息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凡提供虚假信息的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)。   

4、 近期免冠、正面、二寸白底照片1张。

六、聘用和待遇:   

招聘人员经报名和资格审核合格后,确定岗位拟招聘人员,并向社会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与海兴县就业服务局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,统一安排工作。对招聘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(海兴县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/月)给予岗位补贴,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,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。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。


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:jiuyeqiao@eol.cn,邮件标题:应聘单位名称、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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